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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 (30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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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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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11-07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4-054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0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0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1月0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地”
)第六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中先生。

                                  1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天
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3人
     出席现场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8,233,360股
   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74.3542%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148人
  通过网络投票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16,230股
 参与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3272%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149人
  中小股东出席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49,590股
     会议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4462%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8,964,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13%;反对176,3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
弃权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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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85.1527%;反对17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14.1110%;弃权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36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08,969,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38%;反对172,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
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9,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85.5689%;反对172,1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13.7749%;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656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08,967,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28%;反对172,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
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7,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85.3992%;反对172,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13.8085%;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3%。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08,964,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15%;反对1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
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4,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85.1831%;反对17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14.0246%;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3%。

    3.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08,967,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30%;反对172,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
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7,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85.4328%;反对172,1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13.7749%;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3%。

    3.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8,970,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42%;反对16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
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70,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85.6433%;反对1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13.5644%;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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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李化、聂若渐律师(以下称“天元律
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天元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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