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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源股份: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2024-04-10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20 号




  北 京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    1-2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20 号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四川侨
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源股份)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9 日签发了北京大华审字

[2024]00000225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侨源股份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侨源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侨源
股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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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20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侨源股
  份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
  理解侨源股份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
  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 彬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 杰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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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20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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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20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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