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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力源: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5-0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力源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兴初                 联系电话:021-2033352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郭明                 联系电话:021-2033352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江苏康力源体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
                                        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东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现场检查人员已督促公司结合实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际经营情况对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进行适
                                        度调整,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康力源已在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
                                        目投入 130.80 万元。保荐人将持续监督
                                        募投项目后续的实际执行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6 月 28 日

                                               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指引
                                               等,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以及上市公司
                                               相关被监管处分案例等进行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          是                 不适用
            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的承诺

8.发行人以及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
                                            是                 不适用
          诺时的约束措施

    9.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
                                            是                 不适用
             纳的承诺

12.关于发行人部分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
                                            是                 不适用
           等瑕疵的承诺

13.关于发行人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
                                            是                 不适用
           等瑕疵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兴初                   李郭明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