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6-2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力源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0.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8,633,700 元,
扣 除 相 关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78,163,504.45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90,470,195.55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75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
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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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
1 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 26,417.55
2 商用健身器材生产扩建项目 8,268.00
3 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310.53
4 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4,996.15
5 补充流动资金 9,054.79
合计 59,047.02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在满
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
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
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当前,公司处于业务发展扩张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且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因此,本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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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
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三)相关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
投项目投资顺利进行。
3、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
财务状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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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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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兴初 李郭明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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