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康力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4  

证券代码:301287             证券简称:康力源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衡墩建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2: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邳州市炮车工业园康力源1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

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

年12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下午15:00。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50,12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5.1776%。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 5 人,代
表股份 49,840,4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4.756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65 人,代表股份 280,500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420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67 人,代表股份 442,1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663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61,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0.2424%。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280,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0.420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并向
全资孙公司增资和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 49,9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7%;
反对 1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3%;弃权 1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566%;反对 1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112%;弃权 1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22%。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9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9%;反对 1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7%;
弃权 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78%;反对 1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302%;弃权 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19%。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增加外汇套期保值品种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9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3%;反对 1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3%;
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031%;反对 1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981%;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8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8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7%;反对 1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3%;
弃权 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1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732%;反对 1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850%;弃权 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41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9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3%;反对 1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3%;
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161%;反对 1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207%;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32%。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贺贺律师、金佳麒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