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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硕科技: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2024-11-28  

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 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浙江美硕电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资源
优势和管理能力,积极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产业项目,在不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同意与自然人方小波
签订《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书》,受让其认缴的温州浚泉鸿茂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浚泉鸿茂”)2,000 万元人民币所对应
的 20.4457%的合伙份额,鉴于方小波认缴的该 2000 万元浚泉鸿茂合伙份额
已实缴出资金额为 200 万元人民币,本次转让价格为 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
后续承担 1,800 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责任。公司已与各相关方签署《温州浚
泉鸿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
议”)。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成为浚泉鸿茂有限合伙人之一,持有其
20.4457%的合伙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15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
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 、 合伙企业进展情况

    近日,浚泉鸿茂已完成上述合伙份额转让的工商注册登记,登记的基本
信息如下:

    1、机构名称:温州浚泉鸿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D8LHN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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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出资额:9,782 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林孝界)

      6、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温州大道 1707 号亨哈大厦
7 层 701 室- 158 号

      7、成立日期:2024-01-05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
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          认缴出资额         占最终认缴总额占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型            (万元)                 比(%)

         上海浚泉信投资
  1                             普通合伙               2                    0.0204
             有限公司

         报喜鸟控股股份
  2                             有限合伙              4,000                40.8914
             有限公司

  3            周信忠           有限合伙              2,180                22.2858

         浙江美硕电气科
  4                             有限合伙              2,000                20.4457
         技股份有限公司

  5            方小波           有限合伙              1,000                10.2229

         其他两位非关联
  6                             有限合伙              600                   6.1337
           自然人合伙人

                合计                                  9782                 100.0000


      注:1、其他 2 位自然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均为 300 万元,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述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将根据该基金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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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备查文件

1、《温州浚泉鸿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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