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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翔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8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星期三)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

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5 日通过书面、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郑宇润先生、

葛晓萍女士、陈明树先生、洪春常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

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全部出售,如

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出售,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

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

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

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3 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

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