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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翔新材: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及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5-24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及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

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全部出售,如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出售,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

销。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2024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且截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回购股份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3,45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2%,

最高成交价为 26.1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00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15,297,377.61 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

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

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

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回

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

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
   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 653,4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

   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三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

   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1、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披露本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全部出售,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                本次变动后
                                               出售股份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 总 股 本 股份数   数量(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33,808,333        52.70   -         -      33,808,333     52.70
非流通
二、无限售
               30,341,667      47.30        -          -       30,341,667    47.30
条件流通股

其中:回购专
                1,268,900        1.98    +653,455   -653,455    1,268,900     1.98
用证券账户

三、总股本     64,150,000     100.00        -          -       64,150,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
    况为准。

         2、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未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公司依法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                   本次变动后
                                                    注销股份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 总 股 本 股份数      数量(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33,808,333        52.70      -          -       33,808,333    53.24
通
二、无限售条
               30,341,667        47.30      -       -653,455   29,688,212    46.76
件流通股
其中:回购专
                1,268,900        1.98    +653,455   -653,455    1,268,900     2.00
用证券账户

三、总股本     64,150,000     100.00        -       -653,455   63,496,545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
    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

    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

    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
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全部出售,如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