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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翔新材: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4-10-23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即将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选举魏裕壮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魏裕壮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自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魏裕壮先生,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专学历。2007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职工监事、生产厂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裕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