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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趣睡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4-04-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趣睡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
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三)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
级不高于 R3(中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类业务。上述投资品
种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在上述总额度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
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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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相
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
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面临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
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
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
日常监控与核查、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执行相
关制度,有效防范委托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
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同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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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 R3(中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得
参与高风险投资类业务。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
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
保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助
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相关
规定,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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