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宝: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03
证券代码:301339 证券简称:通行宝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8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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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
7、出(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翠屏山宾馆 201 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
16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1.00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2.00 √
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4.00 √
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5.00 √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第 2 项议案、第 3 项议案、第 4 项议案、第 5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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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定》有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陈良先生就第 2 项议案、第 3 项议案、第 4 项议案、第 5
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征
集表决权相关条件;有关征集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
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
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号卡复印件,
在 2024 年 7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 号紫金金融中心 A2 幢 29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任卓华
联系电话/传真:025-83485958
电子邮箱:zltzb@jstxb.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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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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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
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
格内,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
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0 √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0 √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3.00 √
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4.00 √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5.00 √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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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加盖
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 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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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代理人联
代理人姓名
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股东姓名/名称填写请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确定参会,请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 17 时之前将《参会登记表》以
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
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 号紫金金融中心 A2 幢 29
楼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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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39;投票简称:通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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