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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南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27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3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含视频通讯方式)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
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一路 218 号东南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常小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
       1.00                                                          √
                    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
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截止登记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
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
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8:0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纬十一路 218 号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祎鹏
    联系电话:0577-61566651
    传真:0577-61566651
    电子邮箱:stock@switch-chin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纬十一路 218 号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59”,投票简称为“东南投
票”。
     (二)意见表决
     1、填报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码” 。具 体 的 身份 认 证流 程 可登 录 互联 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
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
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关 于 选 举 常 小 东 先生为第三
     1.00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 于 修 订 〈 独 立 董事工作制
     2.00                                                √
                 度〉的议案》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
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