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4-03-27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我们作为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
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常小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
2、独立董事候选人常小东先生具备《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常小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常小东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赵元元、王伟定、管献尧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