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 9819 号地铁 金融科技大厦 11F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昌茂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开情况、审议表决情况等 1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22 名,代表股份 109,970,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9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7 名,代表股份 53,952,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名,代表股份 56,017,9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7.49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14 名,代表股份 12,269,8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1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09,96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 2 同意 109,96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09,96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09,96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09,961,8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60,9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275%;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09,96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61,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348%;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09,961,8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60,9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275%;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4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09,961,8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60,9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275%;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09,96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61,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348%;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09,96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99.9927%;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 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09,96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09,96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廖金环律师、钟雨娟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6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