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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立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4-01-11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01




            5%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嘉兴君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 息一致。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
持股 5%以上股东嘉兴君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嘉兴君玤”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嘉兴君玤持有公

司股份6,126,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 。其计划自本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20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嘉兴君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                                       6,126,360        5.10%
                     伙)

                                          6,126,360        5.1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100,000 股。上述股东
所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减持计划

    1 、拟减持原因:基金部分投资人要求退出。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1,201,000股, 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
    5 、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2月2日至 2024 年5月2日;

    6 、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嘉兴君玤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嘉兴君玤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

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

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
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

序前不得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

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嘉兴君玤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

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

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

减持。如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

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本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

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上述减持股份比例,本企业及本企业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合并计算。


    (3)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

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

发行人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兴君玤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亦未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嘉兴君玤于2020年06月30日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本

次拟减持事项与嘉兴君玤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嘉兴君玤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

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嘉兴君玤承诺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公

司将督促股东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 、嘉兴君玤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嘉兴君玤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