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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挖金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0-3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挖
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金客”、“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4号),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34.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26.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
币7,417.75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08.25万元。2022
年10月,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100Z0025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2022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          29,024.45            29,024.45
  2          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15,401.30            15,401.30
                  合计                           44,425.75             44,425.75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总投资额为 44,425.75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投资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净额为 7,282.50 万元。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超募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1、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2,1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28.84%。
      2、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100 万元超募资金及 10,200 万元自有资金,
合计 15,300 万元购买崔佳、张冬梅、上海合栎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的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70.03%。
      3、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15.8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0.22%。
      4、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
853,061.50 元超募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1.17%。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中部分子项目的投资,
并将部分子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0,255.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
公司日常主营业务的经营性开支。

       (四)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经公司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整体的业务经营需求,结合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同意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中增加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并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五)本次募投项目累计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已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集资金
 1      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          29,024.45      14,717.33      50.71%
 2      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15,401.30      10,103.49      65.60%
                  合计                          44,425.75      24,820.82      55.87%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3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已审议调整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
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
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序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号                                     (变更前)               (变更后)
        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
 1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扩容项目
 2      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延期原因
     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旨在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纵深发展,为下
游客户提供优质的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和信息服务,实现各项主营业务服务的
全面优化升级,进一步满足企业客户多样化需求,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和产品结
构。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受外部宏观环境、基
础通信行业发展及移动互联网产业更迭等因素影响,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
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软硬件采购决策,以保障募
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此公司在设备采购、项目研发及人员招募
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充分考虑其实施周期及
资金使用安排,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
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月31日延后至2025年12
月31日。
       2、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司日常办公及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
扩容项目提供场地支持,并扩充前瞻性的核心技术储备,其中包括购置、装修
办公场所,购置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等。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目前已完成研发及运
营基地建设项目中主要的房产购置基础工作,涉及该募投项目的其他软硬件开
支尚需逐步安排。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

                                        4
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月31日延后至2025年12月
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
重大变化,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项目延期目前不会对该项目预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有关政策、
市场和行业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将对募投项目进行审慎、充分的研究分
析,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根据有关规定对募投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或变更(如需),
届时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
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5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
扩容项目”和“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
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和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挖金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
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欧雨辰




                                                  石    颖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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