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4-
08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
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审核,董事会
同意推举罗洪鹏先生、区锦棠先生、丁惊雷先生、韦子军先生、王亚楠先生、
王厚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推举肖世练先生、刘
俊秀先生、向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肖世练
先生、向民先生和刘俊秀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一。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韩晓龙先生因个人原因,本次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韩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韩晓龙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韩晓龙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罗洪鹏先生,男,197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
中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高级软件工程师。1999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网络维护中心担任核心网维
护工程师;2004 年 05 月至 2011 年 3 月,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省
市场部担任经营分析师、电子渠道经理,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管理和组织经验;
2011 年 10 月开始筹办广州蜂帮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有限公司成立起一直担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汉鼎信息副总经理;2015
年 9 月起担任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洪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719,13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2.11%,通过赣州蜂助手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助蜂资产
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1.88%。光证资管蜂助手
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2 号资管计划”)
持有公司 5,084,4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罗洪鹏先生持有该 2 号资
管计划 39.66%份额;罗洪鹏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赣州蜂助手
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诺为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雪
锋、陈虹燕为罗洪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罗洪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
求的任职条件。
2、区锦棠先生,男,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广东海
洋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学士。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 9 月担任广州怡捷科技开
发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5 月担任广州华微软件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4 年 2 月担任中软
国际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广东蜂助手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在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区锦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00,73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0%。光证资管蜂助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2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 5,084,4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区锦棠先生持有该 2 号资管计划 19.94%份额。区锦棠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
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丁惊雷先生,男,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物
资学院管理学学士,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5 月担任中
油 BP 石油有限公司油站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10 年 10 月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
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沟通 100 服务厅店面经理/G3 产品区域总监;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门经理;2015 年 9 月担任蜂助手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惊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160 股,通过赣州蜂
助手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15%。光证资管蜂
助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2 号资管计
划”)持有公司 5,084,4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丁惊雷先生持有该 2
号资管计划 19.94%份额。丁惊雷先生通过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间接
持有 50,000 股股份。丁惊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韦子军先生,男,197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中科
技大学管理学及法学双学士,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佛山分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担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2018 年 8 月至今在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子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030 股,通过赣州蜂
助手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11%。光证资管蜂
助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2 号资管计
划”)持有公司 5,084,4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韦子军先生持有该 2
号资管计划 20.45%份额。韦子军先生通过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间接
持有 70,000 股股份。韦子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王亚楠先生,男,198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美国费
尔利迪金森大学公共管理及金融专业双硕士,FRM 持证人。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2 月历任江苏金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兼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兼医疗事业部首席
分析师;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投资部
投资经理、董事长助理;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杭州汉鼎博曜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2019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杭州汉鼎博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 年 7 月至
今任汉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任汉鼎宇
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广东悦伍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中心总监;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杭州海峡创新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汉鼎宇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伊奇洛夫创新国际医院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汉鼎宇佑金融服务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海峡创新信息
产业有限公司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任福建海峡创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任海峡创新互联网医
院(平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 2019 年 10 月至今在蜂助
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亚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要求的任职条件。
6、王厚强先生,王厚强,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 月,曾任福建轻工机械设备有限公
司财务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福州快科电梯工业有限公司财务中
心总监,2013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
部经理、财务部经理,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2024 年 01 月至今,杭州鼎有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
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03 月至今,福建海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任财
务负责人,2023 年 12 月至今,杭州汉鼎宇佑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 年 06 月至今,浙江海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
2023 年 10 月至今,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创新数字经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任董
事, 2023 年 9 月至今,任福建海峡创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4 月至
今,任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厚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肖世练先生,男,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山大学企业管理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9 年 7
月至 2004 年 8 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担任副科长;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在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担任高级顾问;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7
月,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担任经理;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1 月,
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担任高级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在
广州农商银行担任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18 年 4 月,在珠江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首席财务官;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在深圳
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在粤港澳
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1 月在深圳
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在广州健博企业服务
有限公司担任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在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世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俊秀先生,男,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
中科技大学微电子专业学士,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设计专业硕士。2003 年至
2005 年任职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 年至 2017 年任职深圳艾
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职西安开阳微电子有
限公司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职苏州开阳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9 月
至今任职深圳开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至今任职深圳开阳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职深圳昊阳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9 月至今任职成都焱之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拥有近二十年的研发及管
理经验,担任过国家 863 项目及核高基重大专项负责人,在芯片的系统设计、架
构设计、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组织规划等方面都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2015
年获批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南山区领航人才,2021 年 9 月开始担任青岛旻阳
半导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今在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俊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要求的任职条件。
3、向民先生,男,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
科技大学电子学学士,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微电子学与固体
电子学博士。2004 年至 2011 年任职美国科天(KLA-Tencor)公司高级系统应用
工程师;2011 年至 2014 年任职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经理;2015
年至 2016 年任职二十一世纪晨哨数据(上海)有限公司并购交易管理总监;2016
年至 2017 年任职上海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至 2021
年任职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2021 年至 2023 年任武汉东湖国隆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事业部执行董事;2023 年至今任上海十月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投资总监;2020 年 1 月至今在蜂助手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
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