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
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莫建平先
生、莫文艺女士、楼洋先生、金增林先生、陈富先生、楼铭达先生的提名和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经对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
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审查,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
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
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本次董事
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明全先生、
彭炳松先生、耿志坚先生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经对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审查,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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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任职资格,并且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本次董事会
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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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明全 彭炳松 耿志坚
日 期: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