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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未来电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2024-08-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

     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电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未来电器募集资金
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00 万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104,96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326.62 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2,638.38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482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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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金金额          金额
 1       低压断路器附件新建项目    51,000.00     51,000.00     4,694.83      9.21%
 2        新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8,043.17      8,043.17      4,678.89      58.17%
 3         新建信息化系统项目      3,525.00      3,525.00       775.31       21.99%
 4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5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10,070.21     10,070.21         -
              合 计                92,638.38     92,638.38     30,149.03     32.54%
    注 1:上表中“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注 2: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金额、变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
施期限》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300.00 万元增加“低压断路器附件新建项目”投资金
额,“低压断路器附件新建项目”投资资金由 41,700.00 万元变更为 51,0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款余额存放的基本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存款余额存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
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及签署
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关
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存放的基本情况

       1、投资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
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
定的利率执行。以上存款方式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2
等方式存放,存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止。
    3、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
    4、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等方式存放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等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
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
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等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银行存款
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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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等方式存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等方式存放。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等方式存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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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秀娟                 汪志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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