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4-08-1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
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隆扬电
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隆扬电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及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隆扬电子
(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99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87.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4,687,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1,780,105.6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287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累计已投入募 投资 原预定可达
募投项目 备注
号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进度 使用日期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
2024年10月
1 及其他相关材料生 23,019.15 4,341.03 18.86% 已终止
31日
产项目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 2024年10月
2 8,078.94 1,321.23 16.35% 已终止
料扩产项目 31日
第二届董
2024年10月 事会第八
3 研发中心项目 6,133.77 1,750.72 28.54%
31日 次会议拟
审议延期
合计 37,231.86 7,412.98 - -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一)原募投项目变化及终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了更科学、审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
金,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经充分研究和论证,公司将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之“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
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终止以上募投项目后,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出原有募投账户之日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持续积极挖
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较好、与公司资源互补且能够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的项目,公司将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质推进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
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详情可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
案》拟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实施泰国电磁屏
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的项目,此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
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
对“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10 月 31 日调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详情可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公告》、《关于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
项目的公告》。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终止募投项目之“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
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存储情况
如下:
项目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上海浦发展银行股份有
富扬电子电磁屏 89070078801200002884 2,998.02
限公司昆山支行
蔽及其他相关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料生产项目 637095073 196,712,791.79
公司苏州分行
小计 196,715,789.8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250198643600004146 2,394.91
电磁屏蔽及相关 公司昆山分行
材料扩产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1064670013000281787 70,373,053.61
昆山分行
小计 70,375,448.52
合计 267,091,238.33
注:已终止的原募投项目仍存在银行利息收入未结算完、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等情况,
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最终资金转出原有募投账户之日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
三、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
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
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名称
期 期
研发中心项目 2024年10月31日 2026年4月30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
定的,项目主要实施目的系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研发创新水平,有利于满足业务发
展需要,并将完善产品检测能力,综合提升自主创新水平,有助于吸引专业技术人
才,充实公司研发团队,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综合竞争实力等。本次募投项
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国际地缘政治变化等诸多
不确定因素影响,终端消费需求疲软,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终端消费的压力向
上游传导,产业链整体承压较大,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所属的 3C 消费电子市场自
2023 年开始表现较为疲软。基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
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慢于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
状态,但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当前业务经营规划、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
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做出的调整,仅涉及“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涉及
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
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
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实施主体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泰国电磁屏蔽及
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隆扬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泰国
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拟设立全资孙公司隆扬电子(泰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
3,200 万泰铢,实际投资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
自有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在申请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代
理服务中介机构、设立泰国孙公司及海外结构搭建、签署土地购买等相关协议或文
件,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隆扬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LONGYOUNG ELECTRONICS (THAILAND) CO.,LTD.
(3)注册地址:泰国北柳府班普县科隆巴拉维镇 1 组 47/33 号
(4)注册资本:3,200 万泰铢
(5)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泰国隆扬 0.0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欧宝发展
有限公司持有泰国隆扬 99.98%股权。
(6)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贸易、研发,以及承接委托生产、
组装电子元器件;从事以导电高分子为原料生产的高性能纤维材料及复合材料的生
产、贸易和研发;从事制冷相关产业的生产、贸易和研发,以及承接委托生产制冷
相关产品;从事导电胶带、绝缘胶带、铜箔、铝箔、聚酯薄膜、保护膜的生产、贸
易、进出口,各类导电胶带、绝缘胶带、聚酯薄膜的销售及研发,以及承接保护膜
原材料的销售;从事宿舍、各类物业和各类房地产的租赁和交易服务;从事电子设
备、机械的生产、销售、租赁、出租、进出口业务。
截至目前,泰国孙公司已完成泰国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后续公司将继续推进境内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等相关事宜。
2、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泰国北柳府班坡区 Khlong Prawet 街道 Sirisothon 路
(314 号高速公路)BP 工业园项目。截至目前,新增用地所涉土地使用权尚在取得
过程中。
3、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在泰国北柳府班坡区购置土地并新建生产基地,引入国内成熟生产
设备和工艺,项目计划建设期为三年。一方面,本项目的实施顺应下游客户海外建
设产能的发展趋势,为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奠定产能基础,有助于加速公司业务全球
化进程;另一方面,本项目依托泰国良好的贸易环境和税收政策,有利于公司降低
潜在贸易摩擦风险,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4、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8,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一 建设投资合计 7,194.58 89.93%
1.1 建筑工程费 2,542.60 31.78%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607.80 20.10%
1.3 土地购置费 2,919.67 36.50%
1.4 预备费 124.51 1.56%
二 铺底流动资金 805.42 10.07%
总计 8,000.00 100.00%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投入本项目实施,此部分募集资金拟使用已终
止的“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银行账号:637095073)中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其余募集
资金仍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
好募集资金管理。
5、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6.24 万米导电布胶带和 3.52 亿件电磁屏蔽材料及其
他相关材料的生产能力。
6、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本项目的投资备案、环评等事项尚在办理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或
备案程序。
7、其他说明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率,由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完成相关备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公司与本次
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将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分批拨付,并通过增资
的方式划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二)项目必要性
1、开拓海外新市场,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海外客户的维护能力
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5G 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为了追求更高的效率、更低的
成本,以及应对地缘政治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电子产业链近年来呈现向东南亚国
家转移的趋势。在电子制造业方面,泰国凭借较好的政策扶持和区位优势,吸引了
众多海内外电子企业投资建厂,现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电子产业集群,尤其是以印
制电路板等代表的知名厂商纷纷在泰国投资建厂。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
客户对供应商的交付能力、服务水平、产品品质和反馈效率都有着较高的要求,以
保证供应链的稳定和安全,因此在泰国建立生产基地能更好地开拓和应对海外客户
的需求。
公司在泰国投资新建厂房,布局电磁屏蔽材料等产品,一方面可以继续加强与
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参与客户产品的前期研发,在订单源头抢占发展先机,同时
能够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粘性,实现可持续稳定发展;另一方面,人工
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高速发展,布局海外生产基地,有助于把握行业发
展趋势,满足海外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响应“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快布局海外生产能力
公司在电磁屏蔽材料相关行业内深耕多年,行业地位突出,已与富士康、广达、
仁宝、和硕等行业内知名的电子代工服务企业集团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
全球范围内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持续挖掘
海外市场潜力,积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不断提升产品国际影响力。同时,
泰国政府提出的“泰国 4.0 战略”和东部经济走廊发展计划等重大发展战略,与
“一带一路”相契合,带来更多市场发展机遇和前景。
此外,公司在泰国投建生产基地还有利于降低地缘政治及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可
能带来的风险,充分利用泰国良好产业基础,更好地服务现有及潜在客户,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
3、泰国电子产业集聚,发展空间广阔
泰国作为东南亚地区重要经济体,政府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战略规划,吸引
了众多印制电路板等电子行业知名企业投资建厂,相关产业链配套不断完善。目前,
电子行业是泰国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中心之一,泰
国政府也在积极推动电子电路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目标成为继中国、韩国和日本
之后的全球第四大电子电路制造国。目前惠普等电脑品牌厂以及广达等电子代工服
务企业在泰国已有布局,圆裕电子、台耀科技等也都宣布投资设厂,泰国已逐步成
为印制电路板供应链的新据点。此外,汽车也是泰国的支柱产业,比亚迪、广汽埃
安等新能源车企在泰国的投产,带来新能源汽车中电子产品的旺盛需求。
本项目的实施,将利用泰国本地电子产业集聚的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
客户,贴近海外客户需求,深度融入客户全球供应链体系。
4、优化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泰国位于东南亚的地理中心,具有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较高的政策透明度和
良好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且劳动力成本较低。公司在泰国投
建生产基地,一方面可以帮助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节省税负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引
入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提升公司海外产能,充分挖掘海外市场潜力,提高市场占
有率和渗透率,形成可以向海外客户稳定供应产品的生产基地,增强公司的抗风险
能力。此外,近年来疲软的终端消费需求,带来国内竞争加剧,毛利下降,盈利空
间被压缩,在泰国投建海外生产基地,能够更好地应对产业链的变化,并贴近服务
客户,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三)项目可行性
1、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技术支持
公司多年以来持续专注于电磁屏蔽和绝缘材料领域,在相关细分领域内深入了
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可以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不断开发技术含量较高和附
加值较大的新产品,积累技术优势,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多年以来保持了较好的
利润水平。经过 20 余年在行业内的深耕,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目前已掌握电磁屏
蔽材料生产中与前端材料制备、中端半成品加工、后端成品模切相关的多项核心技
术,不仅能有效提升电磁屏蔽产品的屏蔽效能和精密程度,还能提高生产效率,降
低生产成本。本次在泰国投建生产基地,将发挥公司在电磁屏蔽和绝缘材料领域的
技术积累,引入成熟稳定的工艺设备,为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2、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保障项目产能消化
凭借优秀稳定的产品品质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公司获得了下游客户的
广泛认可,进入了行业一流消费电子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包括苹果、惠普、华硕、
戴尔等国际知名终端品牌商和富士康、广达、仁宝、和硕、英业达、立讯精密、东
山精密等行业内知名电子代工服务企业。目前广达、东山精密、圆裕电子、淳华科
技等客户已经在泰国顺利投产,将有利保障项目产能消化。另外,电磁屏蔽材料是
电子产品不可或缺的功能性材料,客户为了保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
性,通常会选择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进行长期合作,因而为本项目产能的消化奠定
了良好基础。
3、公司具备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和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
公司深耕电磁屏蔽材料领域 20 余年,具有多年的生产制造经验和较强的研发
实力,能够及时有效地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开展深度开发
合作,客户粘性不断增强,拥有一批长期、优质的客户群体。同时,公司始终将品
质管理放在核心位置,制定并执行了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公司通过了 ISO9001 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 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和
IECQ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同时产品符合欧盟 RoHS 有害环境物质管控要求。
消费类电子行业竞争激烈,下游客户极其重视合格供应商的开发与维护,对供
应商的产品和工艺研发能力、准时交付能力、品质管控能力有着严格的标准。公司
具备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和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将有力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4、泰国良好的招商引资政策,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的不断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东南亚成
为众多国内企业的投资热土。泰国政府还针对东部经济走廊制定了特殊的刺激政策,
例如对区域内企业豁免一定期限的企业所得税等。2022 年中泰两国签署《中泰战略
性合作共同行动计划(2022-2026)》《中泰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规
划》,提出将有序推进在电动汽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合作;2024 年
内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 3.0 版谈判,支持全面有效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协定》。泰国良好的招商引资政策,为海内外企业提供了较好的投资环境,有助于
本项目顺利实施。
(四)主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
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境内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存在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
准的风险。此外,泰国公司将根据泰国当地的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外商投资等相
关规定,需通过泰国 BOI 审核、土地房产权证办理、建筑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如
因泰国当地相关政策调整等导致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
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
成相关审批或备案及登记手续。
2、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投资和未来项目收入主要使用泰铢结算,未来泰铢汇率波动既会影响公司
投资总额,也会对公司汇兑损益产生影响,从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全球金融市场和国家相关汇率政策,通过充分利用
各种金融工具对汇率风险进行主动管理、严控外币净资产比例等方式降低汇率波动
带来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汇率风险控制能力,以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
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3、市场风险
公司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受到宏观环境、上下游产业链景气度及同业竞争加剧
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市场竞争形势较为严峻。未来终端去库存、过度竞争、终端新
产品需求不及预期情形可能延续,公司泰国投资建设的新基地产能可能无法消化。
应对措施:大力开拓泰国本地客户和海外市场,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加强
公司内部治理降本增效,招募管理和技术人才,让公司有更强的核心市场竞争力。
4、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主要系受地缘政治风险频发及中美贸易争端等影响宏观经
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将影响终端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导致消费电子行业整体需
求下滑。如果未来影响宏观经济的不确定因素持续增,则可能进一步影响笔记本电
脑、平板电脑等整体出货量,进而影响公司业务。
应对措施:持续研究、观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正确采取
经营策略,并且公司积极拓展其他产品线及客户群,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综
合竞争力。
5、文化差异和管理风险
跨国经营面临的文化差异、管理难度增加以及适应当地法规和商业习惯的挑战。
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独特的文化背景,这些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团队成员的沟通、决
策和合作方式。文化差异和语言差异可能导致误解和冲突,从而影响项目进度和质
量。
应对措施:公司将学习并借鉴已出海企业及客户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先进经
验,尽快熟悉并掌握泰国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设计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与
技术方案,投入和产品及技术方案相匹配的设备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控制投资
节奏,并采取有效的团队培训和激励措施,保障泰国生产基地的良好运行,最大限
度地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应对各类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
并不断调整、优化,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保障企业良好、稳定的运营,以实现企业
可持续发展。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10 月 31 日调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建设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符合公司
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
用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该
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本次延期造成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
目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剩余募
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
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明象 徐振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