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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11-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00,000.00元,减除发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76,135,833.9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89,364,166.10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483.2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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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于以下项

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建设期   计划投资(万元)
                                                                       (万元)
                    综合能源服务能力
 1       经纬股份                       3年           27,613.06            27,613.06
                      提升建设项目
 2       经纬股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年           13,606.11            13,606.11
 3       经纬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4,000.00
                      合计                            45,219.17            45,219.17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5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5

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100.00万元,剩余超募

资金余额2,617.25万元(不含银行利息)。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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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

                                  3
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守伟                      赵中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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