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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特科技: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4-06-14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科技”)于2024年6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
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
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9号文《关于同意浙江英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778.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95.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88,782.63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2023年5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天健验〔2023〕2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3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
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4-004)。
      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实施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主体
  1     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078.93       22,078.93   英特科技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98.33        4,198.33   英特科技
        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
  3                                             6,062.71        6,062.71   英特科技
        地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203.89       12,203.89   英特科技
                       合计                    44,543.86       44,543.86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拟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30,000万
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上述事项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拟授权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
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在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
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1、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风险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明确投
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把风险降到最低。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
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审议,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
员具体实施上述事项。”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审
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相关事项,并同
意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特科技本次拟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
期限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有
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商证券对英特科技本次拟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无异议。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