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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昌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1-12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334 股,发行价格
为 51.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113.34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0,318.47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4,794.86 万元。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出
具了“大华验字[2023]第 0005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023.10         11,023.10
  2         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10,088.83         10,088.83
  3           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9,939.29         9,939.29
  4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合计                             42,051.22          42,051.22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
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合并变更为“运动
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
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主体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募
投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
 1                                             45,295.35                  41,942.90
           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45,295.35                  41,942.90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为 42,743.64 万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一)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
币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用于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0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
内容、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变更共涉及募集资
金人民币 41,942.90 万元(其中 31,051.22 万元来源于原募投项目,10,891.68 万
元来源于超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
经营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07%,用于
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协昌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协昌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协昌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