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电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0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1158 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1,6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 51,6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61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76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4,61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本次会
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6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6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林涛先生、朱炎生先生、陈工先生分别向股东大会作了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6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6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6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6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0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吴宁先生、吴用先生、金华先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吴静女士合计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49,200,000 股,在审议该议
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6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6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袁晟、年毅聪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