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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茂股份: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4-02-05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 《创业 板 上市公 司规范运 作》” ) 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们作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浙江丰
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文君女士、唐丰收先生、宋岩先生具备《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文君女士、唐丰收先生、宋岩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文君女士、唐丰收先生、宋岩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