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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茂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3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2月23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七)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远东工业城CE10号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3楼会议室。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春雷先生
    (九)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60,01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021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1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共代表本公司股份数为60,00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股份数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1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1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股份数17,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蒋春雷先生、王静女士、王军成先生、董勇修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蒋春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000,31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2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9%。
    表决结果:通过。
    蒋春雷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000,31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2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9%。
    表决结果:通过。
    王静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军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000,31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2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9%。
    表决结果:通过。
    王军成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董勇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000,30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2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0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0%。
    表决结果:通过。
    董勇修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文君女士、唐丰收先生、宋岩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2.01 选举陈文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000,30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2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0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0%。
    表决结果:通过。
    陈文君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唐丰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000,30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0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0%。
    表决结果:通过。
    唐丰收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宋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000,30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0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2%。
    表决结果:通过。
    宋岩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利萍女士、黄珂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为:
    3.01 选举王利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000,30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0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0%。
    表决结果:通过。
    王利萍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黄珂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000,31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2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9%。
    表决结果:通过。
    黄珂君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003,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
对13,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690%
;反对13,2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31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003,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9%;反
对 13,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690%;
反对 13,2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31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003,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9%;反
对 13,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690%;
反对 13,2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31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003,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9%;反
对 13,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690%;
反对 13,2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31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003,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9%;反
对 13,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690%;
反对 13,2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31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刘云、刘妍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