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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茂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05-15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
积极性,激励员工更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
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
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
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
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营业收入(A,亿元)                  净利润(B,亿元)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10.00             9.20              1.73              1.58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12.50             10.60             2.16              1.83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15.60             12.20             2.70              2.10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度对应系数(X1,X2)
                                              A≥Am                              X1=100%
      营业收入(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