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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茂股份: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12-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丰茂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丰茂股份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
执行情况结合 2025 年的业务规划,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江实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
公司 2024 年预计与舜江实业发生合计金额不超过 90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截至
2024 年 11 月,公司与舜江实业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673.95 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就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静女士、蒋春雷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监事会亦审议通过此议案。保荐机构对本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4 年 1-11 月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2025 年度预计
                           关联方                       定价原则                        生金额(不含税,
         类别                                 容                     金额(不含税)
                                                                                           未经审计)
                                      采购设备、配
                    余姚市舜江机械
    关联采购                           件及维修服        市场价          2,000.00               673.95
                     实业有限公司
                                              务

           上述交易预计期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超出上述预计
   交易总金额、将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4 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11      2024 年度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与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月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类别                                                                                             预计金额差异
                                                              额(不含税)          (不含税)
                             采购设备、配件
关联采购        舜江实业                            市场价          673.95            900.00         -25.12%
                               及维修服务
          注:上述 2024 年 1-11 月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144605148B

           3、法定代表人:王仁法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5、注册资本:349.6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71 年 9 月 1 日
   7、住所:余姚市舜水北路 92 号

   8、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特种设备销售;制药
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
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2.853.84
               净资产                                                  2,012.73
                项目                            2024 年 1-9 月
            主营业务收入                                               2,173.22
               净利润                                                   417.42
   注: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王静女士持有舜江实业 100.00%股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江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舜江实业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
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
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
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的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导致本公司与
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静女士、蒋春雷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监事会亦审议通过此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
实际的经营与业务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价格按照市场
价格确定,定价公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项无异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