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4-08-15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达新材”)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
五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 事会、
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
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及高级 管理人
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潘昌先生(董事长)、姜文龙先生(副董事长)、赵新民 先生、
叶素芳女士、方宏先生、廖寿华先生
独立董事:李元平先生、乐进治先生、郑梦樵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 的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 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 事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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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元平、董事潘昌、独立董事乐进治组成 ,其中
独立董事李元平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董事潘昌、董事赵新民、独立董事郑梦樵组成 ,其中
董事潘昌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乐进治、董事姜文龙、独立董事李 元平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乐进治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郑梦樵、董事姜文龙、独立董事乐进治组 成,其
中独立董事郑梦樵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 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四 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元平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周青先生(监事会主席)、黄凯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杨菊红女士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 门的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属 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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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任
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姜文龙先生
副总经理:赵新民先生、叶素芳女士、方宏先生
财务总监:叶民先生
营销总监:陈雪洪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郑洲娟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程新美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陈臣拓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 的上市
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 信被执
行人。
董事会秘书郑洲娟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陈臣拓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 书资格
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职业操守及专业 能力,
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0-7061199
办公传真:0570-7061234
电子邮箱:hdxc@hengdaxincai.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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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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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潘昌先生:198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浙江恒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意立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
任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新材”)董事。2010 年 6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浙江恒达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有限”)执行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3,87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37.86%;通过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
“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750,17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7%;通
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82,01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潘昌
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1.02%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
此之外,潘昌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 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姜文龙先生:196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77 年 10 月至 1979 年 10 月,知青下乡。1979 年 11 月至 2002 年 1 月,历
任浙江亚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亚伦集团”)造纸车间班长,车
间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浙江亚伦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 员,副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龙游县昊诚融资性
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广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6 年 5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恒川新材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恒川新材
董事长。2002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恒达有限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
恒达新材董事、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被选举为恒达新材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文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064,182 股股份,占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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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比例为 10.13%;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715,1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3.03%;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
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0.03%。姜文龙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3.19%股权。除此之外,姜
文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 罚或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赵新民先生,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1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机电车间、造纸车间机械
员,技改部员工,造纸车间副主任兼机械员。2016 年 5 月至今,任恒川新材董
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恒川新材总经理。2002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恒
达有限技改部经理,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新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 资间接
持有公司 1,100,07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3%;通过中信建投基金-
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
持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赵新民先生间接合计持
有公司 1.26%股权。除此之外,赵新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叶素芳女士,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1985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造纸车间工艺员、副主
任,生产技术部工艺管理员,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2002 年 5 月至 2015
年 08 月,历任恒达有限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
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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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素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 资间接
持有公司 1,650,10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4%;通过中信建投基金-
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
持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叶素芳女士间接合计持
有公司 1.87%股权。除此之外,叶素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方宏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2 年 12 月至 2002 年 7 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造纸车间副班长、班长、副主
任、主任。2002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恒达有限造纸一分厂厂长,副总经
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 间接持
有公司 1,100,07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3%;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
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
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方宏先生间接合计持有公
司 1.26%股权。除此之外,方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
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6、廖寿华先生,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89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职于浙江亚伦集团。2003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恒达有限班长、值班长、二分厂副厂长、二分厂厂长;2015 年 8 月至
今,历任恒达新材二分厂厂长、恒川新材 3 号线筹备负责人、恒川新材 3 号线
负责人;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寿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 资间接
持有公司 80,00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除此之外,廖寿华先生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 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李元平先生,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 7 月 1 日至 2005 年 1 月 31 日,任职于中国石油
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2005 年 2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任职于佛山市昊正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任职于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高级经理等职
务;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任上海盛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 1 日至今,历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2019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任天域生态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任上海欣巴自
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任洁
诺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2月 26日至今,任恒达新材独立董事;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今,任上海凯利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2022 年 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任上海博为峰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 20 日至今,任上海凯辰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 12 月 8 日至今,任上海赛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2023 年 2 月 21 日至今,任江苏艾迪尔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元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
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乐进治先生,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 7 月 1 日至 2007 年 5 月 15 日,任物产中大金属
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助理;2007 年 5 月
16 日至 2010 年 10 月 15 日,任金华市浙金钢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4 年 2 月 25 日,任天津浙金钢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 年 2
月 26 日至 2015 年 8 月 25 日,任浙江国大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 年 8
月 26 至 2016 年 6 月 25 日,任企事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6 月 26 日
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任浙江新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
监;2018 年 9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任浙江新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23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任浙江亿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24 年 2 月 1 日至今,任杭州湘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7 月 1 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任湖州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 27 日至今,任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今,
任恒达新材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进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
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郑梦樵先生,195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经济师。1978 年 10 月至 1987 年 4 月,任杭州新华造纸厂科长;1987 年 4
月至 2007 年,任浙江省轻工业厅造纸工业公司经理;2007 年至今,任浙江省造
纸行业协会、浙江省造纸学会常务副秘书长;2014 年 7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任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恒达新材独立董事;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任民丰特种
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任杭州华旺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 1 日至今,任浙江双元科技股份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 26 日,任恒达新材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梦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
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周青先生:196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1982 年 3 月至 2003 年 8 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造纸车间班长、调度、车间副主
任。2019 年 1 月至今,任广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03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恒达有限仓储主任、总经办主任;2015 年 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监事
会主席、总经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 间接持
有公司 80,00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除此之外,周青先生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黄凯先生:198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无锡零鼎钢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内勤。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恒达有限财务部会计;2015 年 8 月至 2023 年 3 月,
任恒达新材财务部会计;2018 年 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监事;2023 年 3 月至今,
任恒达新材财务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
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杨菊红女士: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杭州向阳纸张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向
阳造纸厂)技术员。2003 年 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恒达有限技术员;2015 年 8
月至今,历任恒达新材技术研发中心主管、副主任;2020 年 2 月至今,任恒达
新材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菊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信建 投基金
-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
接持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杨菊红女士间接合计
持有公司 0.03%股权。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
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
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
件。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姜文龙先生、赵新民先生、叶素芳女士、方宏先生简历参见第四届董事
会成员简历。
2、叶民先生,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86 年 9 月至 1989 年 12 月,任龙游印刷厂财务科会计;1990 年 1 月至
2002 年 4 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财务部会计、副经理。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恒
川新材董事。2002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恒达有限财务部经理;2015 年 8 月
至今,任恒达新材财务总监;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恒达新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 间接持
有公司 1,100,07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3%;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
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
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叶民先生间接合计持有公
司 1.26%股权。除此之外,叶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
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
的任职条件。
3、陈雪洪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
历。1982 年 3 月至 2002 年 9 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制浆车间质量检验员、质检
班长,供销科(经营部)副经理,经营部经理。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恒川新材
董事。2002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恒达有限营销部营销经理,营销中心营
销总监;2015 年 8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营销总监;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
任恒达新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雪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 资间接
持有公司 1,650,10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4%;通过中信建投基金-
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
持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陈雪洪先生间接合计持
有公司 1.87%股权。除此之外,陈雪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伊财富先生,198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浙江三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厂
长。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恒达有限技术研发中心主任;2015 年 8 月至
今,任恒达新材技术研发中心主任;2020 年 4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伊财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 资间接
持有公司 80,00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除此之外,伊财富先生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 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 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郑洲娟女士,198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杭州执掌科技有限公司网络编辑。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恒达有限文员;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恒达新材
文员;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已取得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职业 操守及
专业能力。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恒达新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洲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信建 投基金
-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
接持有公司 27,3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郑洲娟女士间接合计
持有公司 0.03%股权。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
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
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程新美女士,女,汉族,198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2003 年至 2015 年 7 月,任恒达有限考核主管;2015 年 8 月至今,
任恒达新材管理者代表。2017 年 3 月至今,任恒达新材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新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 资间接
持有公司 50,00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6%。除此之外,程新美女士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 券交易
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臣拓先生,男,199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 公司董
事会秘书培训证明。2024 年 2 月加入恒达新材,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臣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 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