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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迪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16  

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1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 8 号五楼会议

  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
1.00       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                 √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议案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

计票,并将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

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

身份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在发送

信函和传真后与公司进行电话确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 8 号证券事务部收,邮编:519085,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相关登记文件须在 2024 年 1 月 29 日 17:30 前送达

公司,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可出示原件或复印件,但出席现场会议签到

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签到手

续。

    2.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美燕、李文博

    电话:0756-3393558

    传真:0756-3393338

    邮箱:zqb@gtech.com.cn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 8 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

记表。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03

    2.投票简称:智迪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珠海市智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
       案,受托人 □可以   □不可以 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
       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
1.00   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       √
       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注:1、如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反对
       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
       “√”视为未作任何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同时在两个或多个选择项中打
       “√”按无效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自然人股东身
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参会                                      □是    □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登记时间内以信函、传真方式送达公
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参会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