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智迪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2024-05-10  

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租赁现有
厂区东南侧的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6号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59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94.24万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85.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60001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
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             24,635.69                  24,635.6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34.90                   8,034.90
    3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4,333.58                   4,333.58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50,004.17                  50,004.17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市场发展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进
度,为进一步优化项目运营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租赁现有厂区东南侧的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 6 号作为募投项
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上述租赁厂房产生的租金以
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除上述新增实施地点外,该项目投资方向、实施内容
等均不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新增前实施地点           新增后实施地点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    金园一路 8 号厂房
  计算机外     有限公司               金园一路 8 号厂房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
  设产品扩                                                    金园一路 6 号
  产项目
               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     越南海防市图山郡玉川    越南海防市图山郡玉川
               司                     坊海防图山工业区        坊海防图山工业区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实施地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求,根据公司经营的
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符合公司可持续性的发展
战略和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
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
地点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
产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
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珠海市高新区
唐家湾镇金园一路6号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
地点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
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