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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迪科技: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
040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产品类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额度:公司增加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

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18,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6,000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
整为不超过1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
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 资金需 求的前 提下 ,使用 不超 过 人 民 币
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增加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1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

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
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一)投资主要风险
    1、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
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正常生产经
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