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02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金凯《(辽宁)生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安永华明”)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
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
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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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同时对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核,安永华明认为公
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
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核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包括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费用及相关服务合同或聘用合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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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就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
于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安永华明关
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
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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