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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信精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11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
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
网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查程序。
    二、2023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
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
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一)工作方案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
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
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无形资产核算、合并报表、关
联方交易等。立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
要求。立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
交各项工作。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
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
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立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
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三)报告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
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
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11 月 17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现场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听取负责公司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初步审计结
果,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
沟通,并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 2023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
量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