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2 证券简称:智信精密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福龙路恒大时尚慧谷大厦 6 栋 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李晓华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1 人,代表股份 25,060,2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8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 份 24,96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1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 代表股份 93,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100,23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93,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1%;反对 1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0%;弃 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3.5243%;反对 1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9936%;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1%;反对 1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0%;弃 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3.5243%;反对 1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9936%;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1%;反对 1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0%;弃 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3.5243%;反对 1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9936%;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3%;反对 15,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弃 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7.3152%;反对 15,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2027%;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2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反对 19,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8%;弃 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3.3248%;反对 19,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9.1931%;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2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7%;反对 11,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弃 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7.4150%;反对 11,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2122%;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王霏霏律师、魏可心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