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5 证券简称:港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4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为 38,1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1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为 33,98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9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8 号),四川港通医 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 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6,291,48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流通限 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3,708,51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1,291,4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为 7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 限售、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承诺 1、施文聪(公司股东、监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 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本人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GT South(Hong Kong) Limited、苏州凯辉成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嘉兴国和晋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冠亚创新陆期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GT South(Hong Kong) Limited 承诺 (1) 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 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若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相应调整; (3) 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所获资金将归公司 所有;公司有权从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股利中暂扣与违规减持所获资金相等的 金额,直至本企业将违规减持所获资金上交公司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8,1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11%。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3,98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9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32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GT South 1 (Hong Kong) 11,500,000 11,500,000 11,500,000 Limited 湖北凯辉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苏州凯 2 3,735,000 3,735,000 3,735,000 辉成长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3 汪道清 2,736,000 2,736,000 2,736,000 上海国和现代 服务业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 4 司-嘉兴国和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晋鋆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5 魏勇 1,964,000 1,964,000 491,000 注1 6 陈良平 1,683,000 1,683,000 420,750 注1 7 冠亚投资控股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有限公司-厦 门冠亚创新陆 期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8 朱民 1,374,000 1,374,000 1,374,000 9 王仲春 1,002,000 1,002,000 1,002,000 10 吕伟 924,000 924,000 924,000 11 涂代荣 879,000 879,000 879,000 12 卢汝正 876,000 876,000 876,000 13 刘承元 861,000 861,000 861,000 14 施文聪 846,000 846,000 211,500 注1 15 曾爱民 786,000 786,000 786,000 16 刘煜强 621,000 621,000 621,000 17 岳锋 600,000 600,000 600,000 18 江轲培 505,000 505,000 505,000 19 白前学 459,000 459,000 459,000 20 黄晓玲 420,000 420,000 420,000 21 鲜云芳 420,000 420,000 420,000 22 徐学军 360,000 360,000 360,000 23 江兰丽 258,000 258,000 258,000 24 陈洪 168,000 168,000 168,000 25 郭慧 168,000 168,000 168,000 26 童显明 165,000 165,000 165,000 27 华宗建 120,000 120,000 120,000 28 华宗彬 120,000 120,000 120,000 29 华盛 120,000 120,000 120,000 30 张伟 102,000 102,000 102,000 31 雍思东 84,000 84,000 84,000 32 王文昊 750,000 750,000 0 注2 合 计 38,106,000 38,106,000 33,986,250 注 1:股东魏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964,000 股,在其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股东陈良平先生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 1,683,000 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股东施文聪先生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46,000 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文昊持有的公司股份 75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 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上述股东除履行相关承诺外,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000 75.00 -34,736,250 40,263,750 40.26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5,000,000 75.00 -38,106,000 36,894,000 36.89 高管锁定股 0 0 +3,369,750 3,369,750 3.37 首发后限售股 0 0 -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000 25.00 +34,736,250 59,736,250 59.74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00 - 100,000,000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 严格履行了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