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2-13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
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80 元/股(含本数)。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及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工作日 8:15-11:30、
13:00-17:00)
2、申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 8 号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51-66318181
5、电子邮箱:zhouf@shunyuwater.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
信封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
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