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8-2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威马农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3 号)同意注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57.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29.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5,012,650.00 元,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9,546,679.9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465,970.08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
8-2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根据《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661.51 22,661.51
2 山地丘陵农业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7,460.49 7,460.49
3 营销服务渠道升级建设项目 4,965.50 4,965.50
合计 35,087.50 35,0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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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465,970.08 元(其中,超
募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304,590,970.08 元)。截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募集资金
余额为 47,748.98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含回购账户余额 77.15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
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2、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
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正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 32,500 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
司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
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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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金融机构
的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产品的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
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
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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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
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
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即任意时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
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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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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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光远 陈佳红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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