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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鑫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4-12-0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宏鑫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对宏鑫科技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2、培训方式:采用现场授课结合远程视频接入的方式

    3、现场培训地点: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 75 号宏鑫科技会议室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1、主讲人: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 肖文军

    2、培训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事项

解读,结合相关案例和法律责任分析等内容,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1
作》相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点关注事项做重点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为本次培训指定了专门的培训人员,并通过现场讲解和视频连线的方

式与培训对象进行交流,培训效果良好。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

并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有助于增强培训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诚

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

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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