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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托普云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4-09-30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云农”、“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2,13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
1037 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保荐人
(联席主承销商)”)担任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与广发证券合称为“联席主
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132.00 万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
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20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
上[2023]100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
(深证上[2023]110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
上[2018]279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
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14.5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1.73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非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3.7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1
2024 年 9 月 26 日(T-3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9.15 倍,
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
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
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8.55 元/股(不含 18.55 元/股)的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8.55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630 万股且申购时
间同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 14:33:43:874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43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45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28,35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
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2,820,120 万股的 1.005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
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
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网下发
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10月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10月8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
    4、本次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
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
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
数量为196.551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9.22%。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19.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96.5517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9.2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
数的差额123.2483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8.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8.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1.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2023 年),发行人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 39.15 倍。
   (2)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3
                                                                     对应的静态
                            T-3 日股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市盈率-扣非
                                                                     非前(2023
                            (元/股)    (元/股)     (元/股)                    后(2023 年)
                                                                       年)
688296.SH      和达科技        8.81        -0.2726       -0.3888           -               -

002322.SZ      理工能科       12.87        0.6486        0.6109         19.84           21.07

688579.SH      山大地纬        7.79        0.2029        0.1698         38.40           45.88

300248.SZ       新开普         7.31        0.2257        0.2124         32.39           34.41

                             平均值                                     30.21           33.7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T-3 日)。
注 1:2023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因和达科技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因此在计算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非前后的
静态市盈率的平均值时将上述数据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1.73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3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33.7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9月26日(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9.15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
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
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托普云农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丰富的产品线及综合服务优势

     目前国内智慧农业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服务模式主要为两种:主要提供软
件平台支持,配套的硬件设备采用分包或外协采购的方式;主要提供某单一领域
的智能设备,基于设备所在的细分领域研发配套相关的软件平台。

     与国内其他同行业企业对比,公司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优势,具体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公司的产品系列丰富、种类齐全,截至目前,公司拥有供应
上百种智能硬件设备的能力,涵盖了种植业领域信息采集、检测、控制、监测的
各个方面,且覆盖作物从育种到收获的全生命周期;②公司不仅具备自主研发和
生产上述智能硬件设备和相应嵌入式软件的能力,还具备开发物联网软件平台和
信息化软件平台的能力,与智能硬件设备实现良好互动,为客户提供涵盖业务咨

                                                4
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的全周期综合解决方
案。公司的各产品线和业务模块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形成了较强的综合服务优
势。

       2)营销渠道与行业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兴技术与农业产业融合,深悉农业领域业务开
展痛点,公司客户主要为农业领域的政府部门、科研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地域分
布较为分散且对服务的及时性要求较高。公司目前已拥有一支业务水平较高的营
销队伍,采用直销模式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具备一定的营销渠道优势。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拥有市场、销售、售后等人员 169 名,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服务
管理体系;同时在全国多地铺设了十余个售后服务点,及时响应客户及终端用户
的服务需求,确保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

    通过多年耕耘,公司积累了一批农业领域优质客户,与各地方政府部门、企
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行业资源优势。公司近年来承担或
参与建设了“全国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草地贪夜蛾‘三区三带’防控体
系”、“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疫情监测
省级分中心田间监测点”、“国家数字种植业(水稻)创新分中心”等多项国家
级政府单位发起的重点项目,“古林水稻大田数字农业”、“东北黑土地退化机
理与保护利用关键技术及应用”、“浙江省智慧农业云平台研发与应用”、“浙
江乡村大脑”、“小虫体智能测报系统”、“桐乡以数赋智‘田保姆’助力粮食
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众多项目得到了农业农村部等国家级部门认可,被认定为新
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优秀或示范案例。此外,公司先后与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
测保护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中国水稻研究所
等单位达成战略合作,在政策解读、行业分析、战略制定、技术开发、技术实施、
成果推广、数据分析挖掘等各个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3)集成运用多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优势

    智慧农业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度较高的产业,需要具备对农业
领域的深入了解,以及人工智能、传感器、图像识别、大数据、机械结构等多学
科知识。公司及创始团队已在智慧农业领域深耕十余年,高度重视技术和研发在
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公司及子公司森特信息、智农科技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5
将自主研发作为公司的核心驱动力,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拥有研发人员 178 名,形成了集成运用多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体系,积累了综合
运用跨领域多项技术的优势。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技术迭代更新、不断创新以完善自身产品来适应
用户需求的变化,目前已形成了 7 项融合多领域知识的核心技术,分别为:基于
传感技术和物联网对农业信息远程实时监测技术、基于多光谱数据采集与信息提
取技术、基于物联网和水肥一体化融合的智能水肥管理技术、基于深度学习的病
虫害识别技术、基于图像处理和模式识别的作物表型分析技术、基于大数据分析
的农作物生长调控技术、基于大数据计算和分布式存储的数字化监管技术。

    4)公司所处地域具有先行示范优势

    公司地处浙江省,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
评价报告,浙江省县域数字农业农村总体发展水平连续四年位居全国首位,2020
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达到 37.9%,其中浙江省数字农业农村
发展总体水平为 66.7%,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近年来,我国在农业农村信
息化上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浙江省县均财政投入 12,876 万元、乡村人均财
政投入 469.7 元,上述两项指标均为全国总体水平的近十倍。根据《中国数字乡
村发展报告(2022 年)》,2021 年浙江数字乡村发展水平为 68.3%,仍位居全
国首位;浙江省县均社会资本投入 28,851.6 万元、乡村人均财政投入 1,108.4 元,
均为全国首位。

    2023 年 2 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数字乡
村引领区合作备忘录,支持浙江建设数字乡村引领区,备忘录签署将加快推进浙
江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全面融合,赋能浙江三农各领域各行业
数字化变革发展,助推浙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
为全国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凭借在浙江省内的多年经营和优良的产品质量,公司成功与浙江省政府部门
及相关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开发了“浙江省数
字三农协同平台”、“万村联网工程”、“最多跑一次”建设项目等平台及应用
服务。随着全省对农业农村信息化投入的不断加大,公司凭借其在浙江省政府项
目上的先行示范优势以及自身先进的技术水平,能够将其成功经验推广至全省乃

                                     6
至全国其他省份及地区,从而有望获得更多的业务订单,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
者数量为 232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 4,438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
总数的 98.21%;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 2,769,39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
购总量的 98.20%,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989.79 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发行公告》。
    (5)《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28,589.77
万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14.50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30,914.00万元,扣除
预计发行费用7,568.7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3,345.26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
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
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
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
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
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孰低值(15.0500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
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
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发行新股2,132.00万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
金总额预计为30,914.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568.74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3,345.26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
影响的风险。

                                     7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
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10月10日(T+2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
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0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国泰君安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

                                     8
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相应的资产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联席主承销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
对象在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
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
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
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
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
《发行公告》中“一、(五)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
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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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
额申购的;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第五十六条
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
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深
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
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
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4年9月20日(T-7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
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
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
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
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
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
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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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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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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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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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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