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12
证券代码:301566 证券简称:达利凯普 公告编号:2024-004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9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3 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 2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
1.00 √
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数:(9)
2.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4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6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08 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2.09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已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 1.00、提案 2.01、提案 2.02、提案 2.09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
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
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证券账户卡
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及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
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
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逾期不予办理。
3、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 21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才纯库
联系电话:0411-87927508
传真:0411-88179007
电子邮箱:ir@dalicap.com.cn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 21 号
邮政编码:116630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66。
2、投票简称:凯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
份公司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
1.00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 √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 √ 作为投票对象
2.00
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9)
2.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4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6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08 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2.09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实际持股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
“√”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
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人送达、邮寄、
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到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
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
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