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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利凯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8  

证券代码:301566          证券简称:达利凯普            公告编号:2024-024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0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 2,400.06 万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该预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总股本发
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
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
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本次
权益分派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8.84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 21 号
    咨询联系人:才纯库、邵旭
    咨询电话:0411-87927508
    传真电话:0411-88179007
    八、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