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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泰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佳)2024-03-30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佳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报
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佳,上海海运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审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准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负责人。2020 年 1 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和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兼任上海天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在从事
的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且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勤勉尽责。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
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
5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5 次,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审议符合法定
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
后均投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
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审慎的履行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内容                         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关于审议公司内部董事、监事 2022 年报酬的议案》            同意

                      4.《关于审议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2022 年报酬的议案》        同意

                      5.《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   6.《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23年3
           事会第四
 月3日
             次会议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

                      8.《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同意
                      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9.《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同意
                      10.《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其约束措施的
                                                                                    同意
                      议案》
                      11.《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内容
                                                                                     类型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2
           计委员会第三次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
 月20日
               会议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
                            的议案》
                            10.《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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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内容
                                                                                    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3年5
           计委员会第四次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
 月9日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3年9
           计委员会第五次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同意
 月1日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3年10
           计委员会第六次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
 月26日
               会议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3年12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七次                                                           同意
 月22日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会议
                            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内部董事、监事 2022 年报酬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
2023年2                     2.《关于审议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2022 年报酬的议
           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
 月20日                         案》
             第一次会议
                            3.《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的事项,
      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六、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通过面谈、通讯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募集
      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及董事会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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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工作提出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
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
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
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积极跟踪公司发展动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
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
同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
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
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公正。
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
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4、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与年度审计会计师、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针对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
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
     5、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建议,与股民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公司保持与中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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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沟通和交流,积极推动公司通过互动易、全景网等其他方式与投
资者沟通交流,让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及时、全面的了解公司经
营发展情况。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积极参加公
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九、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以上是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4 年,本人
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结合自
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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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佳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