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泰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3-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泰克”)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8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23.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79.86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
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699.43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361Z005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投资规模 登记备案号
投资额
1 思泰克科技园项目 13,800.00 13,800.00 2019-350298-34-03-00724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50.00 10,950.00 2020-350298-65-03-001297
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2020-440306-75-03-013155
4 补充流动资金 10,250.00 10,250.00 -
合计 40,000.00 40,000.00 -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 (调整后)
1 思泰克科技园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思泰克科技园项目”通过自建生产场地提高公司的产能,提升公司生产流
程的信息化水平及质量控制能力,从而满足客户对公司机器视觉检测设备持续增
长的需求。该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目前主体工程已按计划
完成,但仍有部分楼层装修尚需完成,故该项目正持续推进中。为保障募投项目
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公
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思泰克科技园”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保持财务状况良好的
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
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将募投项目“思泰克科技园”
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
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
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