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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3-30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各项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通过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会议,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公司
经营决策、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
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以及运作情况,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2项议案,历次监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
项事务进行了讨论决策。会议通知、召开及表决方式均合法、独立、透明,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
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各监事均按规定出席了历次会议,会议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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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
      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会议议案                              会议结果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2022年报酬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2022年报酬的议案》
2023年3    第三届监事会   9.《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部审议
 月3日       第三次会议   10.《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
                          1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1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其约束措施的议
                             案》
                          15.《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2023年9    第三届监事会                                                               全部审议
                          2.《关于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月12日      第四次会议                                                                 通过
                          3.《关于公司在越南设立办事处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3年12   第三届监事会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部审议
 月28日      第五次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通过
                          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均按规定出席了历次会议,会议决议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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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与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
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参加各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
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表决、决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忠实履行职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
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体系较为完善、制度健全,
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能
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
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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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监事会已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及其运行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公司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
定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起到了较好的防范
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进行了监督
与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认真自觉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已经较为完善。同时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
关规则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在相关网站披露
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进行了监督与
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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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
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公司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该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
信息、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
学习,及时掌握各项修订或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紧紧围绕公
司的经营方针,与时俱进地提升自身的监督治理水平,以更好地监督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督促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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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