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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泰克: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11-28  

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4-055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0.00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
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 股至 800,000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
购股份在有效期内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或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变
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
                                     1/9
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目前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助力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
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

                                    2/9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9%;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
以回购 1 手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之后,若公司管理层
根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的,
                                    3/9
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 50.00 元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9%。假设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增减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614,381      53.86%     +400,000     56,014,381      54.25%
 无限售条件股份     47,644,019      46.14%     -400,000     47,244,019      45.75%
     总股本        103,258,400     100.00%        0        103,258,4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的测算结果,及因部分限售股
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上市流通,故前述回购前情况测算考虑了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解除
限售股份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除此之外,暂未考虑其他因
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 50.00 元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7%。假设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情况如下:
                                         4/9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增减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614,381      53.86%      +800,000     56,414,381      54.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47,644,019      46.14%      -800,000     46,844,019      45.37%
     总股本        103,258,400    100.00%         0        103,258,4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的测算结果,及因部分限售股
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上市流通,故前述回购前情况测算考虑了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解除
限售股份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除此之外,暂未考虑其他因
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
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
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11,002.9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8,519.75 万元,流动资产为 96,226.3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1.25%(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3.60%,约占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06%,约占流动资产的 4.16%。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根据公司目前经
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股份回购数
量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9%-0.77%,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
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3、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
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9
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前述人员
在回购期间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
场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
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
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
括但不限于实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相应调整;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
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
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施、终止
                                  6/9
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厦门
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回购方案的
约定具体执行实施。
    本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
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3、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
                                   7/9
购计划及时到位。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公司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
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如在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司将公
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
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
股份在有效期内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变更、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
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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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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