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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天成: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4-10-11  

证券代码:301571       证券简称:国科天成   公告编号:2024-010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光电产品研发及
产业化建设项目”、 “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和“光电芯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科天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59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85.6477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1.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9,970.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875.71 万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094.4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业经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出具
了《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110C000268 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本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10,478.76              10,478.76                 4,573.17
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11,881.10             11,881.10             11,881.10
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740.22              12,740.22             12,740.22
补充流动资金                        14,899.92              14,899.92             14,899.92
               合计                 50,000.00              50,000.00             44,094.41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便于募投项目的
 顺利推进,公司拟将“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超精密
 光学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和“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
 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原实施地点                    新实施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四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81号一区4
光电产品研发及产
                      国科天成 号院 1 号楼,项目所利用建筑 号楼9层,项目所用建筑物拟采
业化建设项目
                               物采用租赁方式解决          用租赁的方式解决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杨店桥30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贤路39
超精密光学加工中
                      天桴光电 号瑞合创意园,项目所利用建     号4幢1层105室,项目所用建筑
心建设项目
                               筑物采用租赁方式解决           物拟采用租赁的方式解决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石虎山路
                                 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世贸 18号209室及215室和河南省郑
光电芯片研发中心
                       天芯昂    大厦A座,项目所用建筑物拟采 州市中原区道秦岭路165号巨正
建设项目
                                 用租赁的方式解决            大厦B座21层2101号,项目所用
                                                             建筑物拟采用租赁的方式解决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

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妥善实施,不会
对募投项目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
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四号院 1 号楼”变更为“北京市海

淀区北清路 81 号一区 4 号楼 9 层”、项目“超精密光学加工中心建设
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杨店桥 30 号瑞合创意园”
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贤路 39 号 4 幢 1 层 105 室”、项目
“光电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世贸大厦 A 座”变更为“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世贸大厦
A 座和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道秦岭路 165 号巨正大厦 B 座 21 层 2101

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
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妥善实

施,不会对募投项目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
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国科天成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