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谷捷: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2024-12-19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的其他承诺事项
序号 承诺 页码
1 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事宜的承诺 1
2 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 5
3 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 7
4 中介机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4
5 关于股东相关信息披露的承诺 18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事宜的承诺
为保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单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
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单位将全部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应补缴的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赔偿等费用,保障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事
宜的承诺》之签 章 页〉
冯家成
).0 2} 年/ 鸟 月 ').1; 日
2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事宜的承诺
为保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黄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以下简称"本单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
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单位将全部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应补缴的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赔偿等费用,保障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
事宜 的承诺》之签 章页〉
J_.).} 年 /ι 月 2),日
4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
深圳证券交易所 z
本公司承诺向贵所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电
子文件与预留原件的内容完全 一 致,并保证所报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7-4-5-1
5
(本页无正文,为《黄 山 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 一 致的
承诺》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州~~
U 胡恩 j
ν 2-)年节月 2-b 日
6
发行人、保荐人及相关主体
保证不影晌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
人及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以下统称承诺人),均己知悉《承诺人廉洁白律
规范须知》相关要求,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忠实勤勉、廉洁白律,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审
核工作,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 一 )遵守发行上市审核有关沟通、接待接触、回避等相关规定,不私下与
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委
员、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委员、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等进行
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接触;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关系或者情形时,及时
按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出回避申请。
(二)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以下列方式向审核人员、监管人员、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委委员、重组委委员、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
不正当利益:
1.以各种名义赠送或者提供资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等
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2. 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或者提供就业、就医、
入学、承担差旅费等便利:
3. 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4. 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
或者暗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5. 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7
(三)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打探审核未公开信息,不请托说情、干扰审核
工作。
(囚)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保密的规定,不泄
露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不利用上述
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其业务规则采取的终
止审核、 一 定期限内不接受申请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等措施。承
诺人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8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之
签署页〉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制项研
胡恩谓
Zο 〉才 年/ .. 月 7 日
9
10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
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控股股东: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1
法定代表人:
Z仰年 j ο 月 7 日
11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
承诺函》之签署页)
机构负责人:
yi守v1
]..02千年 10 月 7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之
签 章 页)
法定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队衫气
项目协办人: 卖主
吴杰
1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国
14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为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 人") 首次公开发行 CA 股)股 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律师,现郑重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5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为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 以下简称"本所")担任黄山谷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C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现郑重承诺如下 :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16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黄山谷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C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复核机构,现
郑重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7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相关信息披露的承诺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针对股东信息披露作出如
下承诺:
1 、本公司股东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
2 、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 、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集合竞价增加的股东除外)不存
在证券监督管理相关系统及单位工作人员;
5 、本公司保证前述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己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
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以下无正文)
7-7-1-1
18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相关信息披露的承诺》之签
章 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