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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力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4-08-1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奇”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
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3〕2139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0,743,876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
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下发
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
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安徽佳力奇先
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
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0.06 元/股(含 20.06 元
/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0.04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680 万
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0.04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68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 14:43:16:138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
                                     1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13 个配售对象。以上
过程共剔除 66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8,82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
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3,869,070 万股的 1.003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
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
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
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
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037,194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 年 8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6)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2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4 年 8 月 2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
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7)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
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8)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
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
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
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3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4 年 8 月 9 日(T-6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
中 国 金 融 新 闻 网 , 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 ; 中 国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chinadaily.com.cn)上的《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
“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
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
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本次发行价格 18.0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3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0.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19.1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14.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2023 年),发行人属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C37),
                                        4
截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为 33.30 倍。
     截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股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EPS     非后EPS    市盈率-扣非   市盈率-扣非
                       (元/股)   (元/股) (元/股) 前(2023 年) 后(2023 年)
688685.SH     迈信林       23.68       0.1048      0.0719       225.95        329.35
300696.SZ     爱乐达       13.65       0.2349      0.2121        58.11          64.36
300900.SZ 广联航空         17.10       0.3526      0.3182        48.50          53.74
300775.SZ 三角防务         30.11       1.4803      1.3954        20.34          21.58
688239.SH 航宇科技         30.04       1.2546      1.0749        23.94          27.95
603261.SH 立航科技         31.04      -0.8768     -0.7976       -35.40        -38.92
             平均值                     -           -            30.93          34.42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3 年扣非前/后EPS=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由于爱乐达、迈信林、立航科技 2023 年业绩下滑幅度较大,计算平均值时作为
 异常值剔除。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佳力奇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先进技术优势
     公司组建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技术创新体系,引进了国内外先进的
生产、研发及检测设备,形成了产品、工艺开发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通过多年
持续研发、生产实践,积累了航空复材零部件设计与制造的丰富经验。截至目前,
公司拥有 7 项核心技术,取得 85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2 项,实用新型专利
63 项,先后参与了 11 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制订并已发布实施。凭借技术优势,公
司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2)产品质量优势
     由于航空复材零部件应用场景的特殊性,其对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要
求极高,一旦加工出现大批次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按期交付。公司自成
立以来,始终秉承“诚信为本,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现已形成了经验丰富的
技术管理团队,建立了覆盖生产全流程的质量检测体系,有效提升产品稳定性、
良品率和完成效率,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受到客户好评,是连续五年被航空工业下
属核心飞机主机厂客户评为“优秀供应商”“金牌供应商”的唯一复材零部件领
域企业。
     3)先发进入优势

                                         5
    军工市场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特点,产品一旦装备部队,为维护国防体
系的安全性与完整性,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与保障装备在短期内一般不会轻易更
改。
    作为最早进入航空复材零部件市场的民营企业之一,公司在 2012 年即展开
军品业务的前瞻性布局及预研。多年来,公司已承担多种型号航空复材零部件的
工艺设计和加工制造,产品广泛应用于歼击机、运输机、教练机、无人机、导弹
等重点型号装备。随着我国飞机主机厂航空零部件配套的外部协作深化进程加速
推动,航空零部件市场规模将逐渐扩大,公司的先发进入优势将为未来发展奠定
坚实的技术和市场基础。
       4)客户粘性优势
    公司深耕航空复材零部件领域多年,与业内主要客户建立了深入、稳定的合
作关系。公司客户覆盖航空工业下属多家飞机主机厂和科研院所、军方科研生产
单位以及国内其他知名航空复材零部件制造商,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优质的客户
资源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经过大量的项目合作,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不
断满足客户日益全面和深入的需求,积极获取客户的认可与信任,并持续扩大与
客户的业务规模和合作深度,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提供了有力
保障。
       5)成本控制优势
    得益于先进的技术和优秀的质量控制能力,公司已形成显著的成本控制优势。一方
面,公司通过不断改进产品工艺,有效提升了生产效率,缩短了生产时间,降低了单位
制造成本;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在提升产品良品率的同时降
低了单位材料成本。未来,公司将持续精进生产工艺,继续加强质量控制水平,稳步降
低公司生产成本,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发行价格 18.0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9.15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4.42 倍,低于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3.30 倍,但仍存在未来
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6
    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
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
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
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
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
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
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
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5、按本次发行价格 18.09 元/股、发行新股 20,743,876 股计算,预计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为 37,525.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4,358.77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
金净额为 33,166.90 万元。
    此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7、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8、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安徽佳
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
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9、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7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
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第五十六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
[2023]100 号),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
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
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
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0、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6 日




                                    8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
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