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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天脉:2024-014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301626            证券简称:苏州天脉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汇凯路 68 号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5 号楼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毅先生
    6、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 席和网络 出席的股东 和股东代表 共 178 名, 代表股份
70,194,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8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5,484,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0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 名,代表股份 64,711,147.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2 名,
代表股份 5,483,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03%。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184,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8%;反对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4,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7%;反对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8%;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179,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2%;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68,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0%;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3%;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6%。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183,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2,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5%;反对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0%;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5%。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

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183,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2,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9%;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2%;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175,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
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64,8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9%;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1%;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1%。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曹一然律师、张凡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